酒店小姐上班之前要被先試車- MeToo感想Part2
【MeToo感想Part1 請按這裡】
文章中的「酒店小姐」泛指在八大行業各種不同模式的服務小姐。
上一篇文章談到MeToo,讓我想起20年之前的八大行業的娛樂業普遍狀況:有很多到酒店上班的姐妹,或者去應召站上班的姐妹,在上班之前都會被酒店老闆或者最有權力的主管試車,(所謂試車就是陪睡打炮的意思)尤其是經濟上有跟老闆先借錢的姐妹一定會被試車的。
那些良心被豬吃掉的老闆、主管們要試車的理由真是很誇張:
★說什麼要職前訓練,教導性技巧,以免被客人欺負了。
★還有說什麼「試車」是來這行業賺錢的「行規」,每一家都是如此,試車可以順便測試小姐的膽量與尺度。
★如果是上班之前有借款的姐妹就更慘了,變成老闆呼之則來,揮之則去的性工具。(靠~算是酒店小姐支付借款利息嗎?)
★還有各種族凡不及備載的試車的理由,我沒幹過那種骯髒事情,所以我無法完全知道。
我以前還聽我警察朋友說,有些畜生就沒事情在報紙上刊登小小應召站廣告,如果有姐妹想應徵就直接約在某賓館門口,看到條件好的就直接帶到賓館拐騙,如果遇到條件不好的就直接掉頭走人,甚至連招呼都不打得讓想下海的姐妹在那邊傻等,這要算起來比嫖妓便宜太多了,真是TMD畜生不如,下地獄去宮刑1萬次!
我講這些古早的真實故事應該也是屬於MeToo了吧?應該是超級大MeToo事件!
你可能會問那些姐妹怎麼那麼傻,為什麼要聽他們的擺佈?
因為以前資訊的封閉,而且那些畜生抓準了姐妹自己也是在做「違法的事情」而不敢聲張,只能往肚裡吞,所以姐妹吃虧了要講給誰聽,去哪申訴?而且以前部分不肖警察也都……(點點的意思,懂就懂,不懂就不懂)
現在需要到酒店上班的姐妹真的要感謝社會的民主開放,也要感謝科技資訊的發達,有委屈無處申冤還可以利用自媒體大聲講出來,現在想要去酒店上班的姐妹真幸福,因為至少沒人敢「試車」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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